防水之家讯:在这样政策的引导下,水泥窑余热用于预热原料得到长足发展,高温余热得到充分利用,但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一直没有被中国水泥企业广泛采用,即使最近两年新建设的大型旋转水泥窑,也几乎没有与余热发电设施同步建设的。2004年底通过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对这一政策作出了调整,明确提出积极推广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
国际上研究和开发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与装备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已趋于成熟。在政府的支持下,引进吸收国外技术,国内研究人员开发了“中、低温余热蒸汽/热水闪蒸复合发电装备”,并获得国家专利。1995年8月,日本国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与中国国家计委、国家建材局签订了水泥余热发电设备示范事业基本协定书,由于日方无偿提供一套先进且成熟可靠的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设备用于中国现有水泥厂,通过科学论证和国内和国外专家的实地考察,日方提供的这一套设备安装在安徽宁国水泥厂4000t/d水泥生产线上,以电机装机容量为6.48MW,设计年发电量为40.87GWh,吨熟料发电能力为33kWh/T。从1998年并网发电以来,系统运行稳定,吨熟料发电量可以达到35kWh,大大降低了能源消耗。但是,该项目的成功示范并没有为日本川崎公司的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装备进入中国市场打开大门,主要原因是设备的造价太高,6MW以上的机组投资约18000-22000元kW。水泥企业难于接受。
国内的技术研究和开发一直没有解决好技术市场的问题,直到最近一两年国产技术开始进入示范阶段。日前国内可以提供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设备的工程公司主要有三家,一是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其技术已在上海金山水泥厂和广西柳州水泥厂投产。二是是信重型机械厂公司,已与浙江三狮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三是华效资源有限公司,2004年10月28日,新矿集团华丰煤矿泰山水泥生产线的余热发电项目部与华效资源有限公司,在新矿集团华丰煤矿,就闪蒸余热复合发电示范工程签定了总承包合同。该示范工程利用泰山水泥有限公司一条5000T/D及一条2500T/D水泥生产线的余热进行闪蒸余热发电工程建设,建设发电功率为13.2MW的余热发电电厂。该工程预计2005年10月1日正式抽产发电,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获得最大余热发电能力13200kW,年获发电量9500KWh,供电量9080万kWh,约占水泥系统用电量的30%以上。
与国外设备相比,国产装备虽然价格低一些,吨熟料发电能力也低。更详细的技术经济指标还有待于装备运转一段时间后做出评价。近两年随着原材料特别是钢材的价格不断上涨,国产设备的单位装机容量成本高于常规燃煤电站,在10000元/KW左右,但由于设备运转无燃料消耗,加上高电价,水泥厂仍可以较快收回投资。此外,如果低温余热发电设备与水泥窑同步建设,可以降低建设成本。
目前电力供应全面紧张已经威胁到水泥工业的发展,不少水泥厂都被列入地区限制用电措施的实施对象中。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不仅能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为社会作出贡献,还可以解决水泥厂工业自身发展受到能源供应限制的问题, 降到生产成本。
水泥余热发电项目对减少水泥生产成本十分有利。能源费用在水泥一产成本中要占到一半以上,能源价格上涨,这个比例还会增加。图2给出了一般企业水泥生产成本构成。水泥余热发电的成本仅为水泥企业购电成本的1/3左右,发电量除余热发电系统自用电外,可提供水泥生产用电的1/3以上,因此,可以降低水泥生产成本5至少个百分点。目前越来越多的水泥企业开始把注意力转向余热发电,许多水泥厂企业已完成了余热发电的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但目前多数仍在观望和等待阶段。
3、改进能源效率投资模式和设想与实践
中国正处于预分解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设备的逐渐成熟和应用初始改进投资融资模式促进水泥余热发电事业的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道难题。从2003年9月本项目开始执行起,研究人员一直探讨新的投融资模式,试图解决这一难题。
与其它节能技术相比,水泥余热发电项目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项目初始投资较大,如果按每千瓦1万元计算,一个2*5000吨的水泥厂装机容量要在10-15MW。投资在1-1.5亿元。
第二、国产技术的可靠性还有待今后一段时间内得到验证,水泥厂普遍对国产技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 加上投资额较大,水泥厂不敢承担风险,这就造成了目前有建设意向的工厂多,但实际投入建设少的状态。
数据来源:广发基金:水泥行业研究报告2004 http://fund.163.com
能源效率投融资模式可以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和途径有两种,一是能源服务公司(ESCO或EMC),二是清洁发展机制(CDM)。
能源服务公司在能源效率改进方面起到的作用已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了证实,中国也正在大力推广这种在市场条件下有效的节能机制。在“WB/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推动下,3家示范EMC从1997年到2001年间,共与180家客户签订了208个节能改造项目服务合同, 投资额3.70亿人民币,总计766.49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53.04万吨碳CO2减排量。实践表明,能源用户存在大量技术上可行、经济上的节能技术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EMC来实施。
EMC 介入能效项目与一般节能技改项目最大的不同点是融资方式的创新,EMC可以直接向银行融资投入到节能项目中,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合同收回投资,改变了以往项目仅由业主负责融资、工程公司收费提供服务的单一局面。这种融资方法降低了企业投资风险,促进企业采用节能技术。同时由于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绝大部份的项目风险,节能服务公司不但要有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还要有全面把握节能技术的综合能力。
从融资角度看,ECM在中国的发展还面临着很大困难。首先银行对节能项目的了解有限,加上银行呆坏账的数量巨大,使得银行对数量多、额度小、难于监控的节能项目兴趣不大;另一方面多数以EMC模式运营的节能公司经济实力较弱,无力提供其贷款安全性的担保或抵押,又财务资信 历史记录,获得支持的力度不大。这些原因造成了节能项目“叫好不叫卒”的局面。为了解决EMC从银行获得贷款难的问题,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改变了项目一期的做法,把项目得到的赠款用于建立EMC项目基金,委托China National Investment & Guaranty Co,LID管理,而不是像一期那样把收取的手续和服务表面上是由EMC支付的,最终都会嫁到EMC的客户上,加大了一个良好的开端,随着时间的推移,EMC的经济实力会有所增加,也可以建立财务资信的记录,为EMC在中国的发展奠定基础。
清洁发展机制(CDM)对节能项目的融资也会提供帮助,随着<<就度议定书>>在2005年2月生效,采用CDM机制的投资项目将会有很大的发展。CDM对节能项目的吸引力很重要地取决于碳的市场价格,当碳的售价较低(比如3-5美元/ton-CO2),对项目的投资率和投资回收期的改善作用不明显。在对一个典型2*5000吨/天的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后发现,在有无CER收益的情况下,IRR的差别不到一百分点。
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首先,全国范围内的大量基础设置建设对水泥的需求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旺盛,虽然目前大型高效回转水泥窑占全国水泥的总产量不足三分之一,大量的水泥是由污染严重和质量难于保证的小水泥厂生产的,但政府的政策是支持大型水泥窑取代小水泥厂,中央银行2004年5月下发的信贷政策中严格禁止向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䆥生产生产线提供贷款,并限制向水泥机立窑、湿法窑、以及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新型干法生产线提供贷款。因此可以装备余热发电系统的大型窑会大量增加,这为余热发电事业提供了广阔空间。如果全国有4亿吨的熟料生产线装备了余热发电系统,按每吨熟料发电30KWh计算(比较保守的估计),一年的发电量就相当于2001年全国燃煤电厂1%的产出,可节约煤炭4.2Mtce(按350kgce/Wh计算),减少CO2排放1118万吨CO2(标准排放因子以2.663t-CO2/tce计算)。其次,尽管一些人认为目前的严重缺电局面将随着近两三鼐电厂建设高峰在2006年处不予考虑缓解,但电力的价格很难随供求关系趋于平衡而有所回落,因为主要的电厂燃料煤炭的价格将持续升高。而余热发电与常规电厂相比最大的优势是无燃料成本,而且水泥厂可以自行消费所产生的电力,余热发电厂的经济风险也很小。
这样一个经济效益好、环境效益好、又有广泛发展前景的项目并没有引来大量的投资,国内的EMC公司也没有开展这方面的业务。造成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是水泥生产的专业性很强,一般EMC公司琐碎了解,他们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通用设备的改造方面。同时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大,每个项目均在1亿元以上,而且前EMC公司介入的项目投资额度最大到千万级,多数在几百万元水平上。虽然三家节能示范公司所的项目越来越大,从每个项目平均投资从95万元发展到300多万元,但与水泥余热发电所的项目相比,投资额度很小。我们的设想是建立一个专业化的水泥余热发电EMC公司,这个公司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可以人事项目投资,并可同时介入多个项目,图3展示了水泥余热发电项目融资构想,其中无论是EMC公司还是项目公司,国际资本为降低投资人平均投资期望回报,使水泥厂更多地获得收益,因为只有少数国际资本,像一些注重环境保护的基金有比较低投资回报率要求,而国内投资人包括国内银行要求的回报(利率)都在7%以上(含贷款担保费用),而且投资人都愿意把资金投入到高回报的行业,像房地产开发。用部份低回报要求的投资可以吸引国内投资人,使他们获得相对高一些的回报,同时又使水泥厂的利益不受影响。
图3水泥余热发电项目融资构想
按照这一构想,GEI组织了一系列活动:
能效融资会:探讨能将项目的融资和引进金融机构关注能效项目。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国际和国家的政策银行、商业银行、风险投资公司、地方投资公司等42个金融机构,例如中国环境基金、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中国节能投资总公司、北京首创风险投资公司等:
与世行EMC促进办、中国水泥协会共同筹备举办水泥行业EMC培训班,有100余家水泥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培训班;
与中国水泥协会、中国水泥规划研究所、天津水泥石家庄市研究设计院协商筹建水泥行业的EMC--北京新明天股份有限公司;
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探讨融资问题,IFC基本同意GEI的建议,即把投资定位在水泥行业能效改造,利用EMC机制做水泥行业的余热发电项目,并在做项目同时加入CDM交易示范:
现国内的投资机构华电投资公司和中国机械出口总公司探讨融资问题;
与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探讨把水泥余热发电作为候选CMD项目,并完成了项目PIN报告的编写。
国际投资机构对这一想法表示出浓厚的兴趣,纷纷表示愿意将资金注入到水泥行业EMC中,做为股权投资,但要求中国方面占有多数股份。而中方更多地希望针对某一个具体的余热发电融资。截止到目前,各种融资的方案还在探讨中,没有形成一个解决方案。
4、推进中国水泥工业 、余热发电发展的政策建议
水泥厂采用余热发电技术,将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同时也将强有力地支持水泥工业自身的发展。政策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从政策上加以支持,以推进水泥余热发电的市场化进程。
对现有技术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三家国内技术公司加上公司日本供应商,目前可以提供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公司有四家,他们拥有的技术从基本原理和工艺上存在一些差别,因而余热发电厂的投资效益比和单位熟料发电能力存在差别,四个供应商都有(或正在建设)自己的示范工厂,但广大的用户对这些工厂实际运转情况了解十分有限,特别是缺乏项目实际运转情况做一个全面的评价,整个评价过程要公平、公正、透明,让水泥企业掌握更多的信息。
要求新水泥余热发电(节能)基金:国家财政拨专款建立水泥余热发电基金,在最近十年内重点支持水泥余热发的市场化,十年后该基金转向支持其它节能项目。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补贴商业贷款利息。为避免基金的不正当使用,应在确认余热发电项目 成功运转后,再将补贴发给项目业主。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电网必须允许余热发电装置并网:在即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或相关的实施案例中,应明确规定公共电网必须无条件地允许余热、余能装置并网,并在上网电价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以鼓励余热和余能发电。实际上由于余热发电装置的运转与水泥生产和水泥厂电力消耗完全同步,水泥余热发电只并网不上网,不存在将电售给公共电网问题。与电网的关系相对简单,国家应从这时为突破口,解决非电力生产企业余热、余能发电装置上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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