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 发布日期:2023-09-18 16:1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五金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3
|
详细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近期推进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建设,以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逐步推动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融合。按照“统一市场、协同运行”的框架,构建省间、省(区、市)/区域现货市场,建立健全日前、日内、实时市场。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