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再次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京津冀等地及东北地区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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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8-06 13:0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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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据财政部公众号,针对京津冀等地及东北地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8月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京津冀等地及黑龙江、吉林7省(市)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排危除险、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加上此前己预拨上述地区的1.7亿元资金,中央财政共已预拨上述地区5.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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