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明确4月1日后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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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3-30 19:0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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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今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明确了4月1日后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政策,总体考虑一是调整新冠特殊医疗保障政策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二是对新冠诊疗方案内尚未正式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对个人负担较重、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冠患者及时给予医疗救助。此外,《通知》还对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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