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部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 4月1日起施行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 发布日期:2023-01-30 19:5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五金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90
|
详细说明
据微信公众号“浙江发布”1月30日消息,《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月9日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公布,将于4月1日起施行。《规定》由浙江省司法厅牵头起草,为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创制性政府规章,分6章45条对行政合法性审查进行了全面规定,立足加强行政行为源头规范,以“小切口”牵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变革”,展现了浙江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领域的先行性和创新性。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