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部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 4月1日起施行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3-01-30 19:5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五金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90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据微信公众号“浙江发布”1月30日消息,《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月9日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公布,将于4月1日起施行。《规定》由浙江省司法厅牵头起草,为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创制性政府规章,分6章45条对行政合法性审查进行了全面规定,立足加强行政行为源头规范,以“小切口”牵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变革”,展现了浙江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领域的先行性和创新性。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275171283 删除!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该企业最新五金商机
博一建材 | 天津建材 | 北京建材 | 上海建材 | 重庆建材 | 广州建材 | 韶关建材 | 云浮建材 | 中山建材 | 清远建材 | 阳江建材 | 河源建材 | 汕尾建材 | 梅州建材 | 肇庆建材 | 茂名建材 | 湛江建材 | 江门建材 | 珠海建材 | 汕头建材 | 潮州建材 | 揭阳建材 |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4017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