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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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1-18 13:0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五金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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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数据跨境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个人信息权益。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研发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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