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电企业要支持所属西南、东北等地电厂应发尽发、能发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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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1-04 14:2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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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月4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进一步高质量打好能源电力保供阵地战、攻坚战,国资委提出,发电企业要把能源保供特别债资金用到“刀刃”上,抓住“两节”窗口期,多存煤、存好煤,确保顶峰发电有煤用、不停机;要在集团范围内高效统筹资源,支持所属西南、东北等地电厂应发尽发、能发满发,助力补齐当地供电供暖缺口。(江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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